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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3-05-24 10:55:22 来源:本站
摘要:项目概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

项目概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1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17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45.011445万元
最高限价:445.01144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5.01144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3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话:0538-62210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东首(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0538-8284637(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海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县(区)新城泰西商贸城号沿街商业楼自东向西第一间
联系方式:0538-3366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俏
联系人电话:0538-336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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